出往日本的货物原产地证可以办理RCEP产地证
作者:天永实业Cleo连小姐 日期:2023-07-16 浏览:
出口日本想要做一份原产地证,日本客户让做RCEP,这个是什么产地证呢?
RCEP协定原产地标准分为五大类:
1.原产地标准WO(Wholly Obtained):适用于没有经过加工处理的产品,可以直接看出原材料的原始形态,如木材、铁矿石等。
2.原产地标准PE(Produced Entirely):适用于经过加工处理的产品,无法直接看出产品原材料,如纸箱、保鲜袋等。
3.原产地标准PSR(Product Specific Rules):当填写的HS编码符合特定产品PSR清单编码时,可以选择PSR作为原产地标准。PSR标准下还有三个子标准:
a. 税则归类改变标准(CTC)
c. 化学反应(CR)
4.原产地标准ACU(Accumulation):ACU实际上是从原产地标准PE细分出来的。适用于经过加工处理的产品,无法直接看出产品原材料,且原材料只包含来自RCEP协定成员国的进口成分。
5.原产地标准DMI(De Minimis):适用于经过加工处理的产品,进口原材料成分低于10%,且税则号未发生改变。
无论选择哪种原产地标准,都不会影响关税减免。如果企业不清楚产品的成分含量,建议在没有经过加工处理的情况下选择WO标准,在经过加工处理的情况下选择PE标准。
选择RCEP协定原产地标准的不同,会影响RCEP原产地证书正本上是否显示FOB值(货物的自由上船价值):
当原产地标准为WO、PE、ACU和DMI时,第12栏不显示FOB值。
当原产地标准选择PSR,并选择子标准区域价值成分(RVC)时,第12栏显示FOB值;其他子标准不显示FOB值。
请注意,具体的填写要求和流程可能因国家和具体情况而有所不同。建议您在申请RCEP协定原产地证书时,与我司进行进一步咨询以确保正确填写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