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口菲律宾的第三方FE产地证
作者:天永实业Cleo连小姐 日期:2024-02-05 浏览:
——针对您提到的情况,你是国内公司,客户有一个新加坡公司,想要用这个新加坡公司做清关资料,将货物出口到菲律宾,其中的清关CI提单等文件都使用新加坡公司,但是FE证需要从国内出具。根据您的描述,这种情况可以申请第三方CI形式的菲律宾FE。
第三方CI是指在原产地证明书(FORM E)的申请中,使用了离岸新加坡公司作为中间商(B),离岸公司作为境外CI(出具CI提单)出票人,国内公司作为生产商(A),进口商(notify和consignee)则为菲律宾公司(C)。
用新加坡公司作为第三方发票出具公司,在FORM E的第13栏勾选第三方CITHIRD PARTY INVOICE,并将离岸公司的信息填写在FORM E的第七栏货描下面。其他清关资料可以使用新加坡公司的名义进行申请,这样不会影响国外客户在菲律宾的清关并享受关税减免。
东盟FE证可以签发给的国家包括文莱、柬埔寨、印度尼西亚、老挝、菲律宾、菲律宾、泰国和越南。
什么是东盟产地证?
东盟产地证(FORM E)是指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原产地证书,它是根据《中国与东南亚国家联盟全面经济合作框架协议》签发的官方证明文件。该证书允许在东盟成员国之间对特定产品实施互惠减免关税待遇。
东盟产地证的主要作用是证明出口到东盟国家的货物是在中国制造或生产的,符合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协定的原产地规则,从而使出口商能够享受关税优惠。
根据不同情况,东盟产地证上的原产地标准(第八栏)会有所,常见的标准包括:
- CTH:成品原产地货
- WO:全部或重要部件在东盟国家制造的货物
- PSR:原料是进口原材料,到出口国加工,再出口
需要注意的是,自2019年8月20日起,中国海关开始签发新版东盟FORM E原产地证书,原产地标准进行了修订。新版证书中,原产地标准只能显示WO、PE、CTH、PS和百分比。在填写原产地标准时,需要根据货物是否含有进口成分来确定。没有进口成分的显示WO或PE;含有进口成分的,显示CTH或PSR,并注明进口成分的百分比。
出口企业在申请东盟产地证时,应严格按照规定提供完整、真实的信息,确保证书能够正确反映货物的原产地情况,以免影响关税优惠的享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