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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们从宁波出口一批货到印尼,货已经到雅加达港口了,但现在客户说我们这个货运输时船是经过了香港的,让我们的FE产地证上加盖香港未再加工证明印章,因为之前都是直达印尼的船,从来没有做过这个香港未再加工证明,所以我边在网上找到你们家,想要委托你们代办,办理这个证明需要提供什么资料给你们呢?多少天可以拿到?
——您好,可以做的呢,如果您的FE产地证已经做好的话,就直接把FE原产地证正本,提单复印件,发票复印件邮寄给我,我这边收到文件后会帮您安排送香港中检公司加盖未再加工证明印章,时间约是3个工作日左右。
一、什么是香港未再加工证明?
香港未再加工证明是证明您的货物在国内生产,经香港出口到国外,在香港停留期间并未对产品进行任何的加工改造,可让国外客户在目的国海关那边顺利清关。
二、香港未再加工证明办理的条件:
1.预先取得国内中国检验检疫局(商检局)颁发的CO/FA/FE/FF等产地证;
2.产地证上面的信息必须属实,不能虚假,且与提单,发-票上面的信息完全一致;
3.货物在经过香港期间,没有经过任何的加工改造;
三、办理未再加工证明的资料有哪些?
1.产地证正本一份;
2.提单复印件一份;
3.发票复印件一份;
4.营业执照复印件一份;
四、香港未再加工证明的流程:
1.出口到国外的货物经过香港或者运载货物的工具在香港港口停靠了;
2.在国内取得中国检验检疫局(商检局)颁发的产地证CO/FA/FE/FF等;
3.把取得的产地证送往香港中检公司办理未再加工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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