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巴一般原产地证CO 海关和贸促会签发

作者:天永实业Cleo连小姐 日期:2023-04-12 浏览:
想做一份出口古巴的产地证,但是据我了解好像海关和贸促会都可以出产地证,我想请教一下连小姐你,这两个机构出的产地证是一样的吗?我们在国外是不是都可以正常清关使用的?
——您好,贸促会和海关是我国两大出产地证的部门,两者出具的产地证均可用于国外清关,其关税优惠程度亦是一样的。企业任意选择一个办理即可。

相同点:
贸促会和海关签发的原产地证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不同点:
1、贸促会与海关签发的原产地证书在格式上有细微差别,如证书底色、印章、机构缩写、技术特征点细节;
2、贸促会与海关分别代表商会组织与政府部门,即如果国外客户或相关机构要求中方客户提供商会出具的原产地证书,则应到贸促会申请办理;如果国外客户或相关机构要求中方客户提供政府部门出具的原产地证书,则应到海关申请办理。


古巴产地证

一般原产地证CO填制格式:
一般原产地证第一栏(Exporter):出口商品名称、地址、国别
此栏出口商名称必须是经中国贸易促进委员会(贸促会)及中国检验检疫局(商检局)登记注册,其名称、地址必须与注册档案一致。因为是我公司为您代理,所以我公司名称必须出现在此栏第一位置,并让贵公司名称紧随其后。
关于双抬头:可以我公司抬头O/B(即: ON BEHALF OF)或C/O(即:CARE OF)或VIA贵公司抬头、地址、电话、传真、电邮等。

一般原产地证第二栏(Consignee):收货人的名称、地址和国别
一般应填写最终收货人名称,即提单通知人或信用证上特别声明的受货人。

一般原产地证第三栏(Means of transp ort and route):运输方式和路线
填明装货港、目的港名称及运输方式(海运、空运或陆运)。经转运的,应注明转运地。格式为“FROM...TO...BY...(VIA...)”。

一般原产地证第四栏Country/region of destination):目的地
指货物最终运抵港、或国家、地区,一般应与最终收货人(第二栏)一致。不能填写中间商国家名称。

一般原产地证第五栏(For certifying authority use only):签证机构专用栏
此栏留空。签证机构在签发后发证书、补发证书或加注其它声明的使用。

一般原产地证第六栏(Marks and numbers):唛头及包装号
此栏应照实填具出口发票上所列唛头的完整的图案、文字标记及包装号。如唛头多本栏填不下,可填在第七、八、九栏的空白处,如还不够,可以附页填写。如图案文字无法缮制,可附复印件,但须加盖签证机构印章。如无唛头,应填N/M字样。此样不得出现“香港、台湾或其他国家和地区制造”等的字样。

一般原产地证第七栏(Number and kind of packages;description of goods):商品名称,包装数量及种类
此栏应填明商品总称和具体名称。在商品名称后须加上大写的英文数字并用括号加上阿拉伯数字及包装种类或度量单位。 如同批货物有不同品种则要有总包装箱数。最后应加上截止线(***),以防止填伪造内容。

一般原产地证第八栏(H.S Code):商品编码
此栏要求填写四位数的H.S.税目号,若同一证书含有多种商品,应将相应的税目号全部填写。

一般原产地证第九栏(Quantity):数量和重量
此栏应填写商品的计量单位。以重量计算的要填注毛重或净重。若同一证书包含有多种商品,则量值的填打必须与7、8栏中商品名称、商品编码相对应,有的还必须填写总数。

一般原产地证第十栏(Number):发票号与日期
此栏不得留空。必须按照所申请出口货物的商业发票填写。月份一律用英文缩写。该栏日期应早于或同于11和12栏的申报和签发日期。

一般原产地证第十一栏(Declaration by the exp orter):出口商声明
该栏由申领单位已在签证机构注册的人员签字并加盖企业中英文印章。

一般原产地证第十二栏(Certification):签证机构注明
申请单位在此栏填写签证日期和地点,然后,由签证机构已授权的签证人签名、盖章。  签发日期不得早于发票日期(第十栏)和申请日期(第十一栏)。如有信用证要求填写签证机关名称、地址、电话、传真以及签证人员姓名的,需仔细核对准确无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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