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第三方发票形式的印尼产地证

作者:天永实业Cleo连小姐 日期:2023-04-17 浏览:
我们最近卖了一批货给印尼的客户,现在客户想用他们台湾公司来出口,但是产地证又要我们工厂来出,这个情况我们产地证应该怎么做呢,他这个台湾公司有没有影响,或者说需不需要显示在产地证上呢?因为清关资料客户都用的他们台湾公司,那产地证是不是也得一样有台湾公司呀?
——您好,你这种属于第三方发票形式,以这种方式做产地证是没问题的。这种方式用在印尼清关再合适不过了。你可以不太理解什么是第三方发票形式,我下面简单给你列举一下:A进口商(印尼客户),B生产商(也就是贵司),C中间商(第三方出票人,也就是台湾公司)。
当清关资料,箱单提单发票都用的C公司时,B去申请印尼产地证,把C公司以第三方的名义加在货描下,同时勾选第十三栏的
Third party invoice,申请出正本时递交以C公司为抬头的发票,这种产地证操作方式就称之为第三方发票形式印尼原产地证。

印尼原产地证是属于FE东盟优惠原产地证的一种,东盟产地证还可以签发的国家有:
文莱、柬埔寨、老挝、马来西亚、缅甸、菲律宾、台湾、泰国、越南。

证书样本
印尼优惠原产地证FE FT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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